新化学物质登记的特殊形式-系列登记和联合登记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明确指出了“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首先我们可以通过查新的方式确定化学物质是否属于新化学物质,查新包括自主查新和委托查新,申请人可以通过环保部公布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及每年的增补目录确认。因为有部分物质是申请保密的物质,申请人无法看到,所以也可以委托机构进行彻底查新。咨询电话:13816144967(微信同号)
当确认是新化学物质后,申请人可根据其年进口量/生产量,判断其登记类型是常规登记、简易登记还是备案,判断依据如下:
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分为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和备案。
对于常规登记和简易登记,除了一个申请人申请登记一个物质,还有其他两种特殊形式:系列登记和联合登记。下面统标检测带您了解系列登记和联合登记:
系列登记
同一申请人对分子结构相似、用途相同或者相近、测试数据相近的多个新化学物质一并申请的,可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系列登记。申请登记量根据每种物质申请登记量的总和确定。即同一企业申请新化学物质登记的多个新化学物质同时满足分子结构相似、用途相同或者相近、测试数据相近这三个条件时可以办理系列登记,登记多个(不超过6个)新化学物质。咨询电话:13816144967(微信同号)
登记类型
根据系列登记中每种物质申请登记量的总和确定登记类型:
♢ 申请登记量的总和为10吨以上的,办理常规登记;
♢ 申请登记量的总和为1-10吨的,办理简易登记。
系列登记的数据要求
系列登记中每种新化学物质应分别提供所有物理化学性质数据,健康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可以由系列登记中多种新化学物质的测试数据共同组成。
但系列登记中所有新化学物质应至少提交一项相同的健康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
注:若某项特性(如健康毒性)不能说明系列物质具有相似的测试结果时,应分别提交各物质的所有健康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
系列登记物质除化学物质标识和物理化学性质外,实施系列内数据共享、分类从严从紧、申请登记量累加的原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只需要编写一份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完成登记后,申请人获得该系列登记中每种新化学物质的登记证。
联合登记
两个以上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可共同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联合登记。申请登记量根据每个申请人申请登记量的总和确定。即若多个申请人同时申请同一个新化学物质的登记,可以开展联合登记。
登记类型
根据联合登记中每个申请人申请登记量的总和确定登记类型:
♢ 申请登记量的总和为10吨以上的,办理常规登记;
♢ 申请登记量的总和为1-10吨的,办理简易登记。
联合登记的数据要求
联合登记中,所有申请人共同提交一份完整的申请材料,只需要提供一套物理化学性质数据、健康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的最低要求数据。
完成登记后,联合登记的所有申请人分别获得登记证。
系列登记和联合登记的优势
系列登记和联合登记,都是通过减少测试数据的重复性,来实现:
1)节省试验费用,降低注册成本;
2)减少重复的动物试验,有助于动物福利。咨询电话:1381614496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