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烟毒性
统标检测可依据《GB/T 20285-2006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对建筑材料等各类材料进行产烟毒性危险进行检测及分级,可出具全国认可的资质报告。咨询电话:13816144967(微信同号)
一、实验原理
采用等速载气流,稳定供热的环形炉对质量均匀的条形试样进行等速移动扫描加热,可以实现材料的稳定热分解和燃烧,获得组成成分稳定的烟气流。
按级别规定的材料产烟浓度进行试验,可以判定材料产烟毒性危险所属的级别。
二、产烟毒性分级
三、实验过程
染毒期间观察小鼠运动情况:呼吸变化、昏迷、痉挛、惊跳、挣扎、不能翻身、欲跑不能等症状;
小鼠眼区变化情况:闭目、流泪、肿胀、视力丧失等。记录出现上述现象的时间和死亡时间。
染毒刚结束及染毒后1 h内应观察小鼠行动的变化情况并记录。
染毒后的3天内,应观察小鼠各种症状的变化情况,每天称重及记录各种现象及死亡等情况。烟气毒性伤害性质的确定
实验小鼠岀现下列症状和特征时的烟气毒性判定
四、结果判定
以材料达到充分产烟率的烟气对一组实验小鼠按规定级别的浓度进行30min染毒试验,根据实验结果作如下判定:若一组实验小鼠在染毒期内无死亡(包括染毒后1h内),则判定该材料在此级别下麻醉性合格;若一组实验小鼠在30min染毒后不死亡及体重无下降或体重虽有下降,但3天内平均体重恢复或超过试验时的平均体重,则判定该材料在此级别下刺激性合格;以麻醉性和刺激性皆合格的最高浓度级别定为该材料产烟毒性危险级别。咨询电话:13816144967(微信同号)